发布于2007年9月2日2018年12月19日 由从圣安德鲁到芬治 每天上下班坐在地铁上都很无聊。 每天都一样的广告,看的实在令人生厌。大姑娘大腿是好看,可是自某次被姑娘发现,接着以鄙夷的目光瞪视一眼,然后头一甩一仰之后,是再也不敢看了。 今天忽然突发奇想,拿出手机的30万像素破相机乱按了一气,居然像个玩意! Davisville Eglinton 劳伦斯
所以说,在地铁里也要戴墨镜啊
为什么颜色是这个调调的?
给相机加个色调就行了,每个相机都可以。
原来如彼~这样很好看!
住在North York,在University Avenue附近上班,35分钟。
🙂 判断能力不错哦